微信扫一扫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河北省生活垃圾处理收费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五年。
办法共五章二十六条,明确了缴费主体、管理方式、收费标准、征收与使用等方面内容。其中规定,对城乡居民,可按照垃圾产生量计收,也可按照户或者人数为单位定额收取。未分类的混合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应明显高于分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对生活垃圾按照规定分类、回收和就地达标处理的,可减收一定比例的生活垃圾处理费。
《河北省献血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条例共八章五十条,主要围绕宣传与动员、献血采血与供血、临床用血、激励措施、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规范。
条例明确规定,血站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性组织,血站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对采集的血液开展艾滋病、乙肝、丙肝、梅毒等检测,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合格的血液,不得向医疗机构提供。对检测不合格或者报废的血液,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联合印发通知,决定调整消防设施操作员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收费标准,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此次收费标准的调整主要包括取消考试报名费和降低技能操作考核收费标准。其中,技能操作考核五级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60元,四级由340元降为230元,三级由440元降为300元。二级由490元降为330元,一级由520元降为350元。
作为全国道路运输电子证照推广应用工作首批16个试点省份之一,自10月1日起,河北省将全面启用道路运输电子证照,原则上不再发放纸质证照。已核发的实体证照在有效期内仍可继续使用,到期自然作废。道路运输经营业户和从业人员可通过“运证通”App直接申领道路运输电子证照。
修订后的《粮食质量安全监管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完善粮食流通环节的质量安全管理规定,增加了建立监测机制,强化全过程信息化管理等内容。完善粮食收购入库和销售出库等重点环节质量安全检验制度,增加了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应当严格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政策的规定和规范扦样、检验的内容;修改了出库前应当委托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的情形、粮食质量安全检验机构出具检验报告的时间和方式、检验报告有效期等内容。
《校外培训行政处罚暂行办法》10月15日起施行。明确擅自有偿开展学科类隐形变异培训的情形,列举了“转线上”“转线下”“换马甲”等3种隐形变异行为及兜底条款,规定了警告直至10万元以下罚款的法律责任。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10月1日起施行。严厉禁止使用与国家重大战略政策相关的文字,使公众误认为与国家出资、政府信用等有关联关系。规定对企业名称冠以“中国”“中华”“中央”等字词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从严审核。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发布《婴幼儿配方乳粉产品配方注册管理办法》,自2023年10月1日起施行。
办法明确,产品名称中有动物性来源字样的,其生乳、乳粉、乳清粉等乳蛋白来源应当全部来自该物种。明确标签、说明书不得使用“进口奶源”“源自国外牧场”“生态牧场”“进口原料”“原生态奶源”“无污染奶源”等模糊信息;不得使用婴儿和妇女的形象,“人乳化”“母乳化”或者近似术语表述。明确禁止变相分装和8种不予注册的情形。
《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办法(试行)》10月1日起施行,明确视力残疾和听力残疾人员可根据自身条件及实际需求参加测试。视力残疾人员测试的方式为摸读盲文或识读大字版汉字。听力残疾人员测试的方式为写汉语拼音、写命题说话文本、打手语。
来源:张家口发布
自定义html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