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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啦!河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近日批复,密涿高速公路北三县段、京秦高速公路北三县段和密涿高速公路广阳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北三县段、京秦高速公路北三县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字(2016)138号)、《关于同意密涿支线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办字(2011)151号)和《关于同意北京至秦皇岛高速公路河北省京冀、冀津连接线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字(2017)111号)批复,经研究,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北三县段、京秦高速公路北三县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报经省政府同意,密涿高速公路北三县段、京秦高速公路北三县段并入北京市联网收费后 ,参照北京市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模式,对过往货运车辆按车型收费,不再实行计重收费。并入北京市联网收费的密涿高速公路北三县段、京秦高速公路北三县段,不再执行我省出台的通行费优惠政策。
二、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三、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缴入同级国库,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期满前3个月,按程序重新报批。同时,原《关于密涿支线高速公路诸葛店至段甲岭段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2012) 38号)、《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先期通车路段临时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2016)232号)废止。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6月26日
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广阳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同意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设置收费站的复函》(冀政办字(2016) 138号)批复,经研究,现将密涿高速公路广阳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等相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二、计重收费相关政策按照《关于我省收费公路货运车辆计重收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字(2010) 39号)执行。集装箱运输车辆按照《关于我省收费公路对集装箱运输车辆实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冀价行费(2012)28号)执行。车辆通行费的减免政策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收费单位应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财政票据,所收资金全额缴入同级国库,并自觉接受物价、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批复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 期满前3个月,按程序重新报批。同时,原《关于密涿高速公路廊坊至北三县(三河)段先期通车路段临时收费标准的批复》(冀价行费(2016) 232号)废止。
河北省物价局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交通运输厅
2018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张云自定义html广告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