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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沧州市将建立容错免责制度鼓励创新_河北新闻网

转载 2017/03/21 21:16:18 发布 IP属地:未知 来源:河北新闻网 作者:佚名 173 阅读 0 评论 0 点赞

沧州出台优化学术环境的实施意见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戴绍志)根据日前沧州市出台的《关于优化学术环境的实施意见》,今年沧州市将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免责制度,鼓励科技工作者打破定式思维和守成束缚,进一步优化学术民主环境,激发创新创业发展活力。

建立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免责制度,科研人员承担探索性强、风险度高的科研项目,对已经勤勉尽责但仍没完成项目的,经确认后可视为结题,不影响其继续承担科研项目;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采取转让、对外投资等方式实施科技成果转化的,参与成果转化决策的领导人员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失误发生亏损的,按程序认定后可免除其决策责任。

鼓励科技工作者打破定式思维和守成束缚,开展自由探索的创新研究活动,不得以“出成果”名义干涉科研人员的研究工作,不得动辄用行政化“参公管理”约束科研人员;允许科技工作者采用弹性工作方式工作,确保用于科研和学术的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六分之五。

为保证学术评价的健康开展,科研管理部门、科研单位和科技社团将建立科学合理的学术评价机制,定量评价和定性评价相结合,客观公正地评价学术成果;发挥小同行评议和第三方评价的作用;科学合理使用评价结果,不能以各类学术排名代替学术评价,避免学术评价结果与利益分配过度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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